学习收入会计准则第九条
学习收入会计准则第九条
新的收入准则第九条分为四款,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款: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中国财税浪子:在识别了客户合同的基础上,我们要去识别这份合同涉及几个单项履约义务。每一个单项履约义务的履行方式。是在某一时点履行,还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其实就是一个承诺,你承诺是要将某个成型的商品移交给人家,还是答应人家提供一个修理服务等。第二款: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中国财税浪子:一个合同可能涉及一个承诺,也可能涉及多个承诺,每一个承诺如果单独可以区分,就是一个一个履约义务。比如,假设奇凯汽车是一家制造商,该厂家的一直以来都是通过经销商在全国各地销售的,所有购买汽车的最终用户都会被提供两年免费维修服务。但是这项免费维修并未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但是奇凯汽车已经通过公开的广告予以说明,那么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说,客户会有一个预期会得到这种承诺,因此该维修服务应当作为合同中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一项。第三款: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第四款: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中国财税浪子:第三款和第四款可以放在一起来理解。比如提供的是酒店管理服务,承诺的性质是提供每天的管理服务,虽然每天或每天中的不同时段所提供的潜在活动可能都不一样(如,职工管理、培训或会计服务),但是企业每天或每天中的不同时段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是可明确区分的且实质上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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